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经验交流

---《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观后感

王纪玖 心得体会

刑庭 王纪玖

发布时间:2014-03-24 17:15:00


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观看了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电影讲述了“1961年新中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病初愈的周恩来总理来到河北邯郸伯延公社,在不到100个小时的时间里,夜以继日走村入户,深入进行调研的感人故事,展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

毛主席曾讲过,“为群众服务,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这在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中得到了生动的诠释。大雨之夜,周总理不顾疲惫虚弱的身体,带着工作人员与群众抢救地瓜苗;彻夜总结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毛主席通话汇报情况……这一个个镜头,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领袖人物与普通百姓间零距离的接触和坦诚的交流对话,是一种自觉置身于群众之中、“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影片中的总理是一个勇于担责的形象。他一进村,面对百姓就说:我这个总理没当好,让你们吃苦了。同时,他又是一个亲民者形象。他不唱高调,在这个特殊的时刻,生存是第一位的。他最关注的是人民的吃喝拉撒,引导、鼓励大家说真话。他看着野菜团子和被饥饿的村民吃光了树叶的秃秃的树枝,那种沉重而辛酸的样子,让人体会到了他与人民休戚与共的感情。人格的构建总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完成的。影片以坚实的细节表现了总理始终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的细腻感情。他不忍心吃老奶奶特地为他做的面条,转而一想:我不吃,老奶奶心里永远会有一个疙瘩,遂大口将其吞下。为减轻张二廷的负担,他想收养他的一个孩子,被婉拒后,他设身处地地说:如果换成我,能否承受骨肉分离之痛呢? 总理毕竟是总理,他的慧眼最终落在当时危及老百姓生存的公共食堂上,勇敢地向最高领导人毛主席表达了自己的明确态度,促成毛主席下决心撤销了这个大跃进中诞生的大锅饭“怪物”。周总理此行的历史意义即在此。编导者至此成功地在银幕上完成了一个亲民、负责、在大事面前勇于担当、敢于建言的大写的总理形象。这一形象闪现的思想与人格光辉,让后人永远高山仰止。

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得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作为一名教师应理解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处于联系群众第一线,在传承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上,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总理的无私形象将成为永恒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通过电影感受到了的领袖形象和人格魅力,对照自己发现自己还存着下面不足:

1.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政治的敏锐性和工作的责任感,在自己工作中,对于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还不强。

2.在宗旨观念方面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在理论和业务学习方面做的不够,忙于日常公务,参加的集体学习少,特别是业务学习方面自己自学的也少,文字语言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特别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所以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名普通党员干部,有些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我们又没有决策权。

2.放松了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对自己要求不严,个人享乐主义有些滋生,工作有得过且过现象。

3.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缺乏研究,工作进取心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对本职工作的钻研精神,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

4.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方面,在遵守纪律方面做得不够,原因是责任心不强。

三、努力方向

按照总书记照照镜子、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自觉对自己进行检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我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搞好本职工作。

2.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好审判等各项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上级完成的各项任务。

3.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加强自律,组织党支部开展好党内各项活动。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使机关一支部工作再上台阶。

4.对照党章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为济源的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四年三月十日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96号   邮编:459000   联系电话:0391-5566088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