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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11:40:18


本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院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济源市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济节减办[2017]10号)要求,我院6月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定于6月13日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的活动。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低碳日活动,旨在增强全体干警开展能源紧缺体验,从自己做起,从节约一粒粮、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做起,做节能降碳的实践者。在全国低碳日当天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倡议全体干警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议全体干警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提倡低碳生活,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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