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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两级法院将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9-06-16 14:59:5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6月份开始,济源两级法院将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

    济源两级法院首批选任的纪检监察员主要在法院内部的庭室内产生,由相当部门正职或副职非领导职务的资深法官担任或部门副职领导兼任,经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和机关党委组织考核,由院党组任命。主要职责是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院党组决定、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结合所在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门和机关党委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协助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对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应当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认为发现的问题已经涉嫌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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