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申诉难、再审难,济源中院对民事申诉案件实行案案听证,基本上做到了“来一个听一个,听一个解决一个”,保证了“件件有结果,案案有落实”。
实行听证的案件,主要是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申诉的案件,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员进行参加,让当事人把矛盾摆在桌面上,阐述申诉理由,然后让参加听证人员的共同分析案情,让公众来判断是非曲直。最后根据结果,及时地做出裁定,使申诉人带着困惑来、带着明白走。
听证措施的出台,不仅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他强化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理解,消除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使一些上访矛盾化解在了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