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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三项措施逐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20 19:17:43


    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济源中院认真贯彻座谈会会议精神,采取三项措施逐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

    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立体公正意识、绩效管理意识、案结事了意识和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相统一意识,大力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制定的再审诉讼文书样式,提高再审裁判文书的质量,加强说理性,增强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透明意识,改进工作机制。对市看守所2009年7月24日提请减刑的11起案件进行首次公开听证尝试,邀请济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负责人、济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并组织6名在押人员现场旁听,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和支持。

    三是加强现场说法教育,向罪犯宣传刑事减刑、假释政策,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的做法,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裁判结果,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积极争取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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