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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03-09-12 16:41:23


    一、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确保国家机密。

    二、档案人员不得超载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资料,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中涉密的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档案材料。

    三、内外阅卷人员必须在阅卷室阅卷,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阅卷室,档案利用者对自己涉及的机密承担责任。

    四、除档案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非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五、销毁档案材料必须人以上到指定地点监督执行,不得留任何档案材料。

    六、档案人员发现泄密情况或可能泄密情况时,应果断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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