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家原本是很好的邻居,相互帮忙,相互照顾,为啥因为这一堆粪闹到这个份上,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你们两家的猪舍都紧挨着建,都共同生活在一堆儿,啥事儿不能商量着解决,来,把协议书签了,你们两家的疙瘩也就解开了,以后要重归于好,可不要再这样了!”星期一早上一上班,市法院第二法庭法官王利娟就拿着星期天加班制作好的调解书,来到思礼镇的一个小型养猪基地为两家当事人送达调解协议。
“小王法官你放心!我们一定不会再折腾了!”原告方和被告方当事人爽快地说,“我们还要谢谢你和李庭长!要不是你们给我们解开了心中的疙瘩,我们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呢!”
仅仅因为一堆猪粪放的不是地方,致使原本关系很铁的两养猪户反目成仇,直至拳脚相向,先后发生了两次肢体冲突,由于打架造成两个邻居家人互有损伤,引发了两场诉讼,如今两家都迫不及待地想彻底解决问题,于是东边的养殖户作为原告以自家权益受到侵害为名,将邻居西边的养殖户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西边的养殖户清理猪粪,排除妨害。
原来,9年前两家分别承包了村里的土地建起了养猪场,被告一直把猪粪倒在自家猪舍的西边一块空闲地上。起初两家也相安无事,后原告为了扩大养殖规模,在近邻自家猪舍西边的公共通道上又建了一个简易猪舍,并将被告放置猪粪的位置西边的土地又承包下来,准备新建猪舍。因为原告的简易猪舍建在公共通道上,被告的猪粪放置在原告新承包的土地上,两家因此起了纷争,矛盾越闹越大,先后两次发生了肢体冲突。
市法院第二法庭先后受理了由此滋生的三起民事案件。为了彻底化解两家纠纷,法庭庭长李瑞清和承办人员三番五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