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信息快报

济源中院七项措施贯彻省法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3-02 10:49:56


    3月1日,济源组织两级法院的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和各部门正副职及审判业务部门审判长一起观看了省法院召开的参加“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中院王卫民院长就贯彻会议精神讲以下意见:

     一、3月2日前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和“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稳定工作。集中办理活动由民一庭牵头,制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方案,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及时上报省高院;3月3日前召开活动动员会,要求全院干警集中精力、集中优势投入活动,按照活动布置的各项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做好案件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都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农民工关爱、呵护、咨询和帮助,并要联合公安、司法等单位,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不仅在集中办理月活动中重视农民工,更要探索处理此类案件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此类案件要以调解结案的方式为主,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程序性结案的同时,能够方式多样化,上门立案、口头立案、到案发地审判等,能够专项执行,将农民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尽可能快地送到农民工手中。

    四、开展“关爱农民工”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制作宣传版面,到工厂街头宣传法律法规,从法律思想上教育广大农民工远离上访、闹访、缠访等不合理道路,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

    五、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和内容,将此次集中办理月活动纳入考核项目,列入各部门、各位干警的绩效考核之中,进一步督促集中办理活动扎实开展。

    六、信息、宣传人员成立专门宣传报道小组,全程予以关注,大宣传,与日报社等宣传部门联系,开辟专栏,在电台、电视等媒体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人物、事迹扩大宣传,让全社会监督活动的进行,也进一步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七、关于“两会”期间的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由立案部门主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于可能发生赴京上访的案事件一一排查,确定责任人,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济源的涉诉信访案事件。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96号   邮编:459000   联系电话:0391-5566088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