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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项研究布署“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3 08:30:48


    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济源中院院长王卫民就贯彻会议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2日上午,济源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活动,通过了活动实施方案。王卫民院长就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全员参与。济源中院成立了以院长王卫民为组长,副院长卢新奇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民一庭),由主管副院长、各庭庭长、副庭长组成,齐抓共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3月3日要召开全院干警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动员全员参与。

    二要安排到位,加强督查。济源中院已及时制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把实施方案发放到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及济源市人民法院,尽快摸底排查,开展工作,并要加强对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济源两级法院在本次活动中步调一致,共同取得优异成绩。  

    三要联系实际,做到“三个从快”。结合济源市城市小、人口数量少、诉讼案件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济源中院在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要重点做到“三个从快” :立案从快、审理从快、执行从快。一是建立立案绿色渠道,实现快捷立案。采取“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网络立案”等形式,方便农民工立案。二是增强审限意识,对于新受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应争取在二十天内全部审结,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审结的,必须报经院长批准。三是依法尽快执行,执行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在内的所有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要力争在二十天内全部执结,不留积案。

    四要跟踪报道,加强宣传。要与日报社等宣传部门联系,开辟专栏,在电台、电视等媒体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丰富网络宣传,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人物、事迹扩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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