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济源的干扰,最大程度地做好“两会”期间本院的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根据省法院化解不息诉案件的精神要求,结合本院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现制定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稳控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最大限度的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活动中,要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制,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坚持重心下移,逐案化解的方式,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避免诉讼变成信访,初访变成重访,重访变成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维护社会秩序。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两级法院广大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信访责任主体”的观念,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涉诉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信访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两会”顺利召开。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问题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本院在成立“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包案、带头化解”的工作模式,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矛盾化解活动。各业务部门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部门负责人要把“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
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矛盾排查阶段
立案庭要对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疏漏。对排查出的各类不稳定因素,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档,实行“一案一人”、“一案一策”,建立因人适策的化解方案,切实有效地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控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当事人不信访、不闹访、不越级访,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建立良好信访秩序。
(二)领导包案、逐案化解
为做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稳控工作,两级法院院领导要主动带头包案,带头化解,起到表率作用。化解中要始终坚持依法接待、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对信访人的疑问做到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查处,百分之百答复,杜绝激化矛盾,在查清案情事实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上访人的问题和困难,实现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
(三)实行“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
针对“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两级法院要严格落实“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每天派出一名院领导和业务庭庭长到信访大厅轮流接访,对情绪激烈的信访人员,通过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力争解决初信初访,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避免其越级进京赴省上访。
(四)加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活动中,对于化解难度较大的案件,要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有关部门联系,向其汇报,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促进案件化解。同时做好与信访部门在工作上的衔接,交流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当事人最新动态,做到“人动我知”,便于做好预防控制工作,提高此次活动工作的整体效果。
(五)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申诉
“两会”期间,两级法院要抓紧做好信访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引导群众正确上访、依法上访,避免其越级上访、闹访,维护信访秩序,在解决群众问题的同时实现良好信访秩序,杜绝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五、具体要求
一要思想重视、强化领导。此次活动是本院为营造“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和谐展开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广大干警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要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两级法院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主动带头包案进行化解,亲自督促其他领导所包案件的办理情况,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活动中一线法官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把群众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衣食父母,用最热情、最文明、最周到的方式与每一位当事人进行交流,诚心听取意见,虚心接受批评,想方设法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二要转变理念,改正作风。此次回访活动要坚持群众满意、息诉罢访为结案标准,包案领导要把当事人当亲人,想亲人之所想,急亲人之所急,帮亲人之所需,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他们的问题当作头等大事,并与群众互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三要突出个案,解决当事人困难。化解活动中,对于一些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要根据个案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凡是能够实现罢访息诉的方法,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都可以大胆尝试;对于正常上访,即上访人诉求有法有据的,依法(通过再审)一次性解决到位;对于积案,要改变工作思路,组织各种力量,想方设法尽快结案,使上访人息诉罢访;对于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要多管齐下,通过法外处理、以理服人,取得当事人谅解,进而解决问题,必要时进行道歉和赔偿,最大限度地满足上访人员的要求;对于诉求合理但不合法或坚持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重点是适当补偿、个案救济、依法尽力关怀;对于诉求不合理,但因长期上访造成生活困难的,要通过政府或民间等救济手段,确实解决其生活问题,同时加强与上访人的思想和情感沟通,用法律、情理去疏导,用真心、诚心和耐心去感化,努力使其息诉罢访,积极营造社会和谐稳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