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集中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中级法院在按市委要求完成教育活动的内容外,还紧密结合当前法院的主要工作,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具体内容,牢固掌握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省法院颁布的“十条禁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全面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与正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相结合。把“交叉、联动、和解、问责”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的四个关键词,对所涉及的案件重新划分和调整,避免原执行人员执行原案件时遇到干扰和阻碍,尽可能地使新接手的执行人员真放胆、敢放手。
三是制度创新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帮”的办法,完善和修订不适应、不实用等一些规章制度,使干警的各种工作行为和日常活动规范有序,全面促进制度创新。
四是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全面实行部门千分考核和个人百分考核,每两个月对照目标进行一次通报,使大家人人肩上有指标,人人思想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