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2010年度“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在全市法院开展2010年度“一创双优”
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年以来,在全市法院和广大党员干部中连续三年开展了“创新思想观念、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教育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思想创新意识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法院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压力。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我们越来越高的期望,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创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营造一个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但是,目前我们在思想观念、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济源法院的发展环境,严重影响了济源法院的对外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从2010年2月底开始,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两级法院和党员干部中继续深入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本年度“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发展环境问题。
一、基本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为契机,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司法发展环境大提升,突出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坚持学习教育贯彻始终、服务发展贯彻始终、集中解决问题贯彻始终、查办案件贯彻始终,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营造公正严明的司法环境,全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活动范围
全市两级法院所有正式干警。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从2010年2月26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提高认识阶段(2月26日-3月12日)
市法院、本院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王卫民院长在全市法院2010年度“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2010年度“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济源市“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的内容,重点要学习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济源市公务人员问责暂行办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省法院“十条禁令”等。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书面学习与聆听报告相结合、分析讨论与查摆问题相结合、组织专题辅导与中心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人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通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济源发展新跨越”大讨论、举办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主题演讲比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学习活动结束后,要参加市“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廉政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在全市通报。
(二)对照检查、解决问题阶段(3月13日-4月19日)
1.自查自纠(7天)。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深入查找本部门、个人在优化发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法院、本院各部门重点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定》和《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查纠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无消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致使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有无决策不科学、政务不公开、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三是有无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强买强卖、拉赞助等问题;四是有无行政审批事项不进服务窗口、私自增加审批环节、“前店后长”等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问题;五是有无超标收费、取消项目仍在收费、私设项目收费,以及下达处罚指标、处罚依据不公开、处罚标准不统一等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问题;六是有无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不负责任,对企业诉求无动于衷,对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的突发事件推诿扯皮的问题;七是有无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为发展大局着想的问题;八是有无教条主义,思想僵化的问题。
(2)党员干部要做到“五对照,五查找”:一是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有无违反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问题;二是对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查找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三是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查找有无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四是对照《济源市公务人员问责暂行办法》,查找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五是对照《济源市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查找有无“懒、慢、散、粗、虚”以及首问不负责、超时办结、超时不办等问题。
2 .全面排查(7天)。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门征求意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违反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主动解决,并将解决结果报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及时上报。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
3.集中交办(24天)。在全面排查、建立台帐的基础上,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采取集中交办的方式,将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交给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对交办之后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的部门和个人,要在全院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建章立制。要根据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针对损害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将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要将新建立的制度报主管领导研究批准后,于4月23日之前报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总结验收。要认真总结“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突出主要做法、问题整改情况、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和活动亮点,并于4月23日之前报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中院成立“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法院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院领导要带头参加,并指导自己所分管的部门正常开展活动。
2.加强协调配合。“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由中级法院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集中交办和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活动开展的强大合力。
3.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网、济源日报、济源电视台、济源人民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内容,为集中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选择一批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事)件进行跟踪报道,促进问题解决,确保活动效果。
4.加强督导检查。院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开展“一创双优”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案(事)件线索,提出意见建议,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活动正常进行。活动期间,将专门组织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