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中院常务副院长卢新奇带领行政庭庭长卢新伟远赴重庆,并辗转涪陵、周口、平顶山三地,历时十天,克服重重困难,查询26个银行,成功执行一起涉案26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终为2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7967元。
2009年年初,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河南东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焦化厂的建筑工程,后其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姜书箱、刘黎昌。工程验收后,姜刘二人却不知去向,至二人雇佣的李江涛、晋文成、谢存利等26名农民工2009年3月份至5月份工资37967元被拖欠。2009年5月26日,该26名工人到市劳保局投诉天字公司拖欠行为,劳保局在相继作出责令改正书和处理决定书后,天字工资限期内仍拒不履行,2010年1月16日,劳保局向中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时,正值春节前后,虽多方努力,一直无法与天字公司取得联系。春节过后,全省法院开展轰轰烈烈的“集中办理月”活动,行政庭庭长第一时间将该案提交党组汇报情况。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到在完成省院目标的过程中,该案无疑是最难完成的一个。为此王卫民院长特别批示要限期完成。绝不能因该案一方当事人远在重庆,路途遥远,就以此为借口拖延时间,并强调,限期必须办结,不允许因一案影响全省法院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进程。
在电话沟通无果的情况下,3月9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新奇亲自挂帅,制订执行方案,带领行政庭庭长前往重庆执行。3月10日,重庆,潮热阴湿。到达重庆后,卢院长一行人不顾长途旅行的疲劳,一刻也没有休息,在5天时间里,他们辗转24个银行,逐个查询。不幸的是,24个银行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是空头账户就是已被其他法院先行冻结。在案件查询过程中,他们无意了解到,该公司在全国很多地方设有分公司,包括我省,除济源外,有周口、平顶山等地有分公司。得知这个情况后,抱着一线希望,一行人连夜赶到天字实业集团周口分公司。3月16日,周口,黄沙满天。冒着强烈的沙尘暴,执行人员赶到银行,细致查询,仍无财产,冻结了该银行账户后,他们马不停蹄的赶往平顶山分公司。3月17日,宝丰,大雨倾盆。奇迹出现,在宝丰分公司,终于在中国银行查到足额的执行款,并随即进行划拨。
3月18日下午5点,卢院长一行人返回中院,看着风尘仆仆、满眼血丝的卢院长,大家心里都酸酸的,想让他赶紧先休息,但从他口中冒出的第一句话却是:“快到银行核实一下,看看资金到户了没有,尽快督促劳保局发到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