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队长、副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各自的责任目标。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训练,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要严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廉政建设,维护法院形象。
3、负责押解、值庭、看守人犯,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安全。
4、参加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
5、执行院领导签发的拘留人犯的决定和其他强制措施。
6、及时、准确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7、正确使用、保管配备的枪支、弹药、械具和交通工具。
8、做好本院机关、家属区安全和重大活动的保卫、警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