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建设 -> 规章制度

法警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03-09-12 16:59:47


   1、值班设带班人,值班员各一人。

   2、值班员处置法警内部日常事务。

   3、传达执行院长下达的调警令和队长、政委下达的指派法警押解、看管、值庭、送达法律文书事项。

   4、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队长、政委,必要时可直接向院长报告。

   5、接待登记法警总队和本辖区各法警大队的来人、来函、请示报告。

   6、值班室实行8小时工作制午休一人值班,不得脱岗。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96号   邮编:459000   联系电话:0391-5566088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