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刑二庭庭长陈殿福一行到济源调研“瘦肉精”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和济源两级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及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
济源中院常务副院长卢新奇、刑庭庭长王汉洲汇报了济源市有关机关对“瘦肉精”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田立文副院长指出:一要提高认识,维护社会发展大局。处理“瘦肉精”犯罪案件要站在维护中原经济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密切关注民生,把此类案件的审理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精干力量干在第一线,确保案件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措施得力,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法院要提前介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指定专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防止出现“夹生饭”,给法院工作带来被动;三要突出打击重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人员,要分清责任,对养殖户,要从罪与非罪的角度,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把关,对“瘦肉精”的非法经营人员,非法贩卖、收购含有“瘦肉精”生猪人员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渎职犯罪分子,要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从严打击。后陈殿福庭长就案件的管辖、强制措施适用以及案件审理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