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暨“法官村长”推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济源中院立即召开全市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动员会,济源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卫民作了讲话。会议对全市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在前两次集中办理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摸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具体情况,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方便群众。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与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宣传专栏。
王卫民院长在会议上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省法院开展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农民工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这次集中办理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二要充分保证活动的具体落实。结合济源市城市小、人口数量少、诉讼案件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全市两级法院院长、主管院长要听取汇报,及时了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各相关业务庭负责人要通过摸底排查,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成立审理、执行专项合议庭,确保“快立、快审、快结”。中院要加强对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在本次活动中步调一致,共同取得优异成绩。三要充分加大宣传力度。对内宣传,全面传达活动精神,做到人人皆知、互相促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上宣传,及时准确向省法院汇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外宣传,加大在各种媒体上的宣传力度,通过文字图片大力宣传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