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济源中院的干警们驱车两千余公里赶赴天津,经过4天的辛勤努力,在12月18日为42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款70余万元。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查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付卢炳、郝战平等42名农民工工资443378元。11月26日,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济源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75911.5元。由于中冶天工集团远在天津,中院行政庭干警们在去天津前就制定了执行方案。一方面,通过长途电话开展了数次调解工作,希望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向建设单位济源市金马焦化有限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但由于该公司已将工程款基本支付完毕,没有收到预期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调查,查找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存款账户,为可能的强制执行作准备。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院党组在12月14日派干警前庭天津进行执行。中院行政庭的干警们在天津高级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查明该公司相关信息后,成功为42名农民工讨回了自己70余万元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