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中院审监庭立足再审案件繁、难、缠的实际,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抓住一切有用信息,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案件调撤,连续三年,调撤率均在25%以上,其中2010年调撤率达40%,2011年调撤率30%,2012年截止6月份,案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46%。调撤的案件件件都是当庭送达,当庭履行,案结事了。
在审判实践中,审监庭摸索了几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一是延伸调解法,走出案件本身做工作,通过办低保、协助贷款等措施方法促使案件本身得到调解;二是换位思考法,切实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理的地方及时给与肯定,没理的地方当面指正批评,使胜者堂堂正正,败者心里明明白白,心服口服;三是背靠背调解法,当面做不通工作的,实行背靠背分别做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得以调解;四是心理疗养法。办案法官吃透案情,深入观察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最终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当事人在审判环节特别是到再审环节,经历了几年“马拉松”似的长跑,现在能够圆满解决。中院审监庭的工作得到了普遍认可,当事人送来几十面锦旗以表达谢意,被本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单位”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