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济源中院召开了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两级法院下步刑事审判工作。中院陈长青副院长参加了会议,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学习了省法院李道民院长在全省法院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严打”整治斗争表彰会上的讲话,学习了省法院田立文副院长在“严打”整治斗争表彰会上的讲话,学习了省法院刑一庭和刑二庭审判长联席会议纪要,座谈讨论了省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两级法院交流了2003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明确了今后的审判工作重点。
陈长青副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努力吃透会议精神,全面认真领会把握好这次会议的重点精神,并努力将会议精神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一是坚持“严打”不放松,坚持“严打”与“宽大处理”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工作长效机制。三是突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预防犯罪上努力发挥作用。五是讲究刑罚目的多元化,正确适用刑罚。六是要从长治久安出发,尝试性地使刑罚的适用逐渐走向轻刑化。他强调,作好刑事审判工作,要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同其他政法机关的联系沟通;要结合刑事审判实践,搞好对抢劫案件、青少年犯罪等类型案件的调研工作,努力实现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的良性互动局面;要注意刑事审判工作的联系性,不能大起大落,尤其是在量刑上,要严格谨慎地适用死刑,逐渐走向刑罚适用的轻刑化;要将案件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严把案件质量关;要积极探索和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努力开拓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