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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委书记何雄对济源中院制定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我市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建设的意见》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2-09-29 15:26:34


    9月28日,济源市委书记何雄在济源中院报送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我市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建设的意见》上作出批示:我市中院出台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我市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建设的意见”是贯彻省委、省委政法委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主题的体现,是以领导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行动。希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在推动济源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取得更大成绩。

    济源中院制定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我市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建设的意见》,包括4个大项25个具体事项,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能动司法、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四个主要方面入手,涵盖了整个法院工作。在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了提出了“五个切实”的工作思路,一是切实服务保障加快发展,二是切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三是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是切实服务保障先行先试,五是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济源市委书记何雄对济源中院的工作已经做出三次批示,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王卫民院长要求广大干警要认真贯彻何雄书记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确保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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