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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被省高院、省妇联联合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3-03-14 16:30:36


    “三八”节来临之际又获喜讯,在3月6日“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研讨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妇女联合会联合表彰十家“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济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获此殊荣。

    近年来,济源中院民三庭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和按照分工协调指导本院刑事、行政审判所涉以及基层法院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使全市法院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继2010年10月获得“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后,今年再次获得该项荣誉。

    为确实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济源中院坚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在审判工作中,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济源中院建立了“三快”机制,对赡养、抚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诉讼费减免。民三庭在审理案件中,认真坚持上述原则和按上述要求办事,加强调解工作,从法律、情理等多角度耐心地做好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法律解释和思想开导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建立多元化调处纠纷的联动机制,必要时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加强协调,积极发挥妇联、当地组织在调处纠纷中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当地。通过审理案件,民三庭解决了大量涉及妇女儿童的纠纷案件,解决了一些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民三庭作为济源中院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积极协调本院刑事、行政审判中所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以及基层法院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做了大量具体而又繁杂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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