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济源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就健全完善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工会作为群众性组织,是党组联系职工的纽带,在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应该更加积极地发挥职能,要从从优待警的角度看待自身建设,要时刻为职工利益着想,关心职工疾苦,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反映职工心声,为改善职工精神面貌,减轻职工工作压力,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健全工会组织。工会首先要保证组织机构健全,班子齐全,工作得法,措施得力。
二、健全工会财务制度。保障工会正常活动的费用,一是工会会员按月交纳会费,二是院机关向工会拨交经费,三是上级核拨经费。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设立独立账户,指定专人管理,工会经费支出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经费的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健全工作机制。工会要转变思想观念,制定目标计划,健全工作机制,要善于扩思路、想办法、出点子,定期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开展读书征文、书画摄影、歌咏比赛、职工运动会等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丰富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精神福利。
四、组织支持。党组要支持工会建设,保障工会发挥作用,要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工会活动,通过活动活跃思想、增进团结、释放压力、凝聚力量,增强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更好地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