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查管理、查作风、查纪律、树形象”教育活动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对法院队伍、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从8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院开展“查管理、查作风、查纪律、树形象”(以下简称“三查一树”)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政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法院第十七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院在管理、纪律作风、司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做好法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通过开展“三查一树”教育活动,加强法院机关建设和队伍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塑造法院队伍“忠诚、爱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具体实现五个目标:一是法院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得到落实,“从严治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使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学习能力、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升。三是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四是工作作风实现进一步转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得到强化,执行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干警秉公用权、廉洁从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警纪涣散、草率应付、工作漂浮、办事拖沓等不正之风得到整肃。五是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平安济源、法治济源和法院队伍“三大建设”得到整体推进,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观,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巩固。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抓好学习培训
坚持把学习作为切入点,贯穿教育活动始终。1、集中学习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干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学习《法官法》、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学习最高法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做到“三保”、“四有”,即:人员保证、时间保证、内容保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园地、有学习体会,参学率达到100%。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应知应会知识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不合格的离岗培训补课。2、搞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组织一次法院系统领导干部舆论引导、舆情处置培训班;组织一次专家讲座;组织一次英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或者座谈会;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组织一次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讲评;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创新司法理念,转变思想作风,提升司法能力。
(二)深入查摆剖析
查管理。机关内部管理、队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管理是否流于形式,车辆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对单位人、财、物的监管是否存在漏洞。
查作风。群众感情是否淡薄,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待群众是否冷硬横推、没爱心、没耐心、不会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是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是否存在作风不实、飘浮懒散、热情不旺、劲头不足、要求不高、得过且过等行为。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发展大局方面是否存在消极怠慢、支差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
查纪律。本院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干警是否存在纪律松驰、法纪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警容警风不整,警纪涣散,脱岗离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八小时之外行为失当等问题。干警执法办案是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执法不规范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全院干警要采用自查、互查、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等形式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主观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要带头整改,形成自查自纠剖析材料,接受干警群众监督,为其他干警作出表率。在活动期间,院党组、各党支部都要专门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思想剖析。
(三)突出整改实效
做到“两个不放过”,即: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一是整改到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认真研究,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解决;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敏感的问题抓起,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下大工夫整改,促进干警作风转变,更好的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二是问责到位。对干警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果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法院队伍形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处理,必要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三是督查到位。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对我院“三查一树”教育活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司法环节和重点敏感时段以及近年来执法情况的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备案,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限时查明情况,对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
树立制度至上的观念,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并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找出哪些制度不健全、哪些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哪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围绕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关管理、队伍管理、执法执纪等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司法环节监管机制,切实增强长效机制建设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从机制上预防干警违法违纪,预防执法司法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带不好队伍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队伍出问题首先是领导的问题”的理念,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领导责任体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率先查摆,注重督查,对本部门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负责。
2、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摆整改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横向帮教和纵向指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详细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日程表,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群众看到成效,让干警受到警示。要建立健全督促整改机制,对纪律作风差、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约谈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3、广辟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成效的标准,广辟监督渠道,创新监督举措,将“从严治警”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做好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公开和管理工作。立案信访大厅要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健全和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适时组织“开门评警”和“法院开放日”活动。
4、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三查一树”教育活动与法院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三查一树”教育活动与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和巩固“三查一树”教育活动的成果。
附件: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三查一树”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涛(济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卢新奇(济源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翟宏伟(济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冷随兴(济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李发祥(济源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卢新伟(济源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李发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济锋、聂东平、黄建民、乔树立、杨晓艳、王江伟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