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法院决定于2014年1—3月期间,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
二、坚决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
三、坚持从严治院,对违反“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十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法院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十个不准”规定的工作中,要带好头,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
五、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
六、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着力做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
七、按照市纪委方案要求,利用两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清风济源•廉洁双节”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
八、坚决贯彻执行市纪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十个严禁”!
九、按照最高法院“十个不准”、省法院专项治理要求和市纪委“十个严禁”规定要求,坚决做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十、播放最高法院“十个不准”。逐条播放。
十一、播放省法院关于节日期间反腐倡廉规定内容。
十二、播放市纪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十个严禁”。逐条播放。
济源中院纪检组监察室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