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前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鞭炮声。中国国燃科技有限公司陈某高擎着一面上书 “依法调解,一心为民”的锦旗,以表示对该院民二庭合议庭办案人员努力调解,为其成功化解一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表示诚挚的谢意。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民二庭全体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自觉加大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践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上诉人陈某因与被上诉人济源市某石油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石油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份起诉至济源市人民法院,以陈某违约为由请求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一审经审理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由陈建设支付十余万元的租赁费及违约金。陈建设不服一审判决,该案上诉至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后,由民二庭负责审理。3月31日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让,对立情绪激烈,为此,案件主审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分别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分析利弊,权衡得失,力求当事人“双赢”的良好良好效果,依法公正进行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某石油实业有限公司租金等款项三十余万元,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起案情错综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纠纷,最终以租赁企业起死回生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