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主题,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济源中院全体干警的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重点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重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衙门作风,重点整治违反廉政纪律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济源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建立了为民服务承诺书制度,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
一、立案信访及司法救助承诺。接待来诉、来访群众,以礼相待、笑脸相迎、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服务热情周到,做到及时接待、及时听诉、听访、及时办理、及时交办。当天事当天办,能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所有立案事项决不能让群众跑路超过三次。对符合救助条件和申请救助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诉讼费缓、减、免,积极申请政法专项救助资金,对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救助。
二、审判承诺。按时开庭,不让当事人等法官和书记员。着装规范,注重司法礼仪,严格庭审程序,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不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做到公平公正。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努力使当事人和解,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三、便民、利民承诺。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符合巡回审判条件案件,力争到工厂、社区、农村就地开庭,深入田间地头办案,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对外地当事人,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裁判文书,减轻群众诉累。
四、司法公开承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案件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便于当事人进行监督。严格落实省法院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简化旁听手续,公民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凡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一律上网,积极开展网络接访、处访,在网上回复投诉、公众建议等,所有涉及诉讼的收费项目一律上墙公布,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诉讼费用。
五、执行承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让申请执行人有心理准备预期,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便于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督案件执行情况,对老、弱、病、残当事人,一律坚持由执行法官将执行款送至家中,对居住在外地、领款不方便的当事人,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执行款尽快发放到权益人手中,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减轻诉累。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让当事人明确监督对象。
六、廉洁承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省法院“十条禁令”等廉洁办案规定和有关回避制度,不徇情枉法、不欺压群众、不贪赃枉法、不吃请受礼、不索贿受贿、不主观臆断、不泄露机密、不违反规定单独会见当事人、不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代理人,自觉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公平、公正形象。
该院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对违反规定承诺行为的审判组织成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