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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发布时间:2014-08-20 08:36:11


    8月15日上午,济源中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会议对当前各项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强调,党组书记、院长王涛主持会议。

    王涛院长着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组通过调配在其他部门工作的监察室副主任归队,分配新招录人员充实纪检监察队伍,配齐配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院党组主要通过对重大问题审议、决策的形式进行监督,纪检组主要通过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各部门沟通协调的形式,做好政治检查、纪律检查、作风督查和案件查办等工作。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各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就是一把手负责牵头总抓、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将上级要求、领导讲话传达贯彻落实,积极往前推动,做好监督检查,重大问题亲自安排、督办、检查,抓重大问题要身体力行,做好和班子成员、其他同志谈话、谈心工作,约谈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时刻进行廉政提醒。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主要体现在分管部门做到“一岗双责”,承接党组、纪检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四是要明确主体任务。严明各项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优良的司法作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重点任务做到以身作则,带好头,切实做好廉政建设的分解机制、传导机制、约谈机制和报告机制建设,把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位,各级领导讲话精神传达到位,把本级廉政主体的谈话、谈心和下级主体的约谈提醒到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到位,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会议上,卢新伟专委还通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和我院提高案件息诉率完成情况,李发祥组长传达了最高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卢新奇常务副院长对近期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王涛院长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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