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济源中院召开民事超审限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冷随兴副院长主持会议,济源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东军、党组成员张玉、中院各民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法院超审限案件办理工作汇报,根据王涛院长的批示,市法院开展了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对历年积压的超审限案件进行了清查,列出了进度台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9月,大部分超审限案件都已结案。
中院三个民庭负责人分别结合工作特点发表了看法、提出了要求。冷随兴副院长做了专题讲评,分析了超审限案件的现状、原因和造成的不良后果及严重危害。他指出形成超审限案件的客观方面,部分案件鉴定、审计环节需要时间,办案人员被动等待延长了案件审理时间;一些二审发还案件更换了承办人,需重新接受、熟悉案件,办案人员手中积压案件过多。主观方面,办案人员存在思想不重视、麻痹大意,对案件、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工作不负责任,主动性、积极性差,被动推脱,慵懒、“大脾气”,丢三落四,对工作心中无数,缺乏计划性。部分年轻法官缺乏经验,不能科学的利用时间,各类案件取证、调查、审理等环节安排不够合理,工作被动应付,造成当事人谁找得多,办谁的案,当事人不找就束之高阁,长期不闻不问的不良现象。
对于超审限案件的久拖不决,冷随兴副院长告诫大家,这将对人民法院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群众可能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付出了金钱、精力、时间,却长时间没有结果,肯定意见很大,对法院、法律、甚至公平正义都会产生不信任。而且案件长期未结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案件承办人是要被追责、受处分的。他希望办案人员能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要误人误己。
随后,冷随兴副院长对超审限案件的久拖不决提出了以下几点解决办法:一是建立责任制。从院子、庭长到办案人要明确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抓好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以后出现的久拖不决的案件,中院各民庭要逐案建册,件件追责,件件落实。市法院要上报至审管办、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各庭室要加强管理。发挥庭长的管理监督作用,对各自庭室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督促、提醒,做到黄灯、红灯及时亮起。四是要密切合作。内勤勤审查,勤报庭长;庭长勤查问,经常督办;庭里常碰头,商讨对策。五是实行月报制。从11月开始,每月25日中院各庭室向其汇报,市院要报至民一庭,便于掌握指导。
会上,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守纪律讲规矩,“三严三实”如何与民事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等方面做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