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去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及时宣传贯彻《反家庭暴力法》,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3月1日上午,济源中院组织法官来到源园广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广大群众通过观看宣传展板了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规定、法律条文解读以及预防家暴的相关知识。同时,法官们积极主动的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资料,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反家暴的相关法律知识。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法官们更是热情的接待,耐心的回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向群众生动的讲解真实的典型案件事例,让群众更加清楚的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更加深刻的认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