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响应济源市委全会提出的全力建设活力济源、实力济源、美丽济源、好客济源、幸福济源,确保济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号召,近日,济源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济源”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1条,从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五个济源”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济源两级法院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及“五个济源”建设,依法开展审判执行等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4月21日,济源市委书记宗长青在济源中院《关于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济源”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围绕“五个济源”建设开展工作,实质上就是践行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强的表现。济源两级法院围绕“五个济源”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值得在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