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宗长青、市委副书记贾宏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伟分别在济源中院《关于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济源”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宗长青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5月3日,济源中院迅速召开专门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
王涛院长就学习、贯彻落实好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充分认识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是对我们立足岗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对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济源两级法院要迅速行动,通过召开全院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将批示精神和《意见》的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位干警,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真正入脑入心,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领导的重要批示上来。
二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济源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意见》要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意见》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济源法院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选择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结合最紧密的方面入手,落实具体配套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到重点突破,实现以点带面,狠抓落实,把领导批示精神和《意见》要求落到实处。当前,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处理“僵尸企业”的规范性意见,重点依法审理好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运用法治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要突出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快捷司法服务方面的突破和创新。结合我院正在进行的诉讼服务中心改造,依托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在立案场所、受理流程、引导服务、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改进,实现服务便民、流程便民、司法公开便民;第三、要加强对家事纠纷处理方式的调研。尽快研究出台家事审判方面的规范性意见,注重从做好诉调对接、志愿者服务、先行调解、简易程序的运用等方面入手,在办案流程、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等方面进行规范,做到对家事纠纷能够及时、高效、稳妥处理。
三要强化监督,严格追责。济源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服务和保障“五个济源”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会后,济源中院下发《关于学习贯彻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宗长青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对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市委书记宗长青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上述会议精神向济源市人民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进行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