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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院长王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6-16 08:02:04



    6月15日,济源中院院长王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下称收费还贷管理中心)诉被上诉人郭敬娟公路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庭审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郭敬娟驾驶出租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与路面遗落物发生相撞,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因车损等赔偿费用问题起诉收费还贷管理中心。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收费还贷管理中心赔偿郭敬娟损失。收费还贷管理中心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前,王涛院长亲自阅卷,多次召集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研判,提前就庭审安排和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庭审中,王涛院长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及时对案件涉及的关键问题进行发问,对相关证据问题明确了证据交换期限,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环节,整个庭审持续约二个小时,审理过程严谨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院长、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是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15年开始,济源中院开始实施院长办案制度,要求院长、副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这是今年王涛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第2个案件。实践证明,院长亲自带头办案,不仅可以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也有利于资深法官的角色回归,营造抓“主业”、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院长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

责任编辑:琚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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