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伊始,乍暖还寒,春天亦趋亦近的脚步告诉我们,这个同时拥有着温婉与铿锵的节日——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了。
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我们感谢女法官,她们的身影坚韧且柔情,用辛勤与汗水定分止争。
在这绿意的春天里,我们祝福女法官,她们的步伐坚定且忠诚,在天平下彰显着巾帼铮铮。
看,她们来了……
努力当好法律天平的定盘星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商敏
商敏自2002年入职法院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优异的表现让她获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2012年以来,她多次被济源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办案能手,被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授予济源市“十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荣誉的背后承载的是艰辛和汗水,是无数个披星戴月的夜晚。2016年人员调整以来,庭长除了自己承办的案件外,还必须担任审判长参加全庭所有案件的开庭,并负责审批签发裁判文书,在阅卷、组织合议庭评议、做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领导接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案多人少的问题非常突出。面对异常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商敏同志发扬特别能吃苦的精神,经常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商敏自2016年12月到民三庭工作,12月5日至30日,民三庭旧存案件62件,新收14件,期间结案61件,年终民三庭的年终结案率为95.3%,圆满完成了结案率达到95%的任务。全庭无超审限案件,案件无改判、发还案件,无再审改判案件。商敏本人2016年共承办并审结案件90件,年终结案率为97.47%。
商敏常说:我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我只是做了一个法官该做的事情。就是这样平淡的初心,让商敏成为法律天平上一个闪亮的定盘星。
追求完美,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到位
—济源中院审监庭助理审判员李芳
“多尝试、敢挑战,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完美!”这是一个80后女法官给自己定的目标。
李芳自2009年进入法院以来一直在审监庭工作,审监庭的案件相对比较复杂,部分当事人情绪激烈。李芳充分发挥女法官特有的细腻和温柔,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劝他们息诉罢访的同时,更注重向他们传递法院对他们的关心,树立法院的司法形象。冯某等与济源世纪酒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冯某年近八旬,在世纪酒店工作的儿子又不幸去世,双方因为补偿款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冯某白发人送黑发人,情绪异常激烈。李芳同志一方面对冯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查询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积极和我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最终将冯某应得的其亲属非因公死亡补偿款协调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意气飞扬,奋勇夺冠为院争光。在2016年全市法律知识竞赛中,李芳作为济源中院代表队成员通过小组赛进入总决赛,并在总决赛中一举夺冠,荣获一等奖。沉甸甸的奖杯是用汗水和心血堆砌而来。从接到代表济源中院参加比赛的任务起,李芳同志二话没说就积极地投入到查资料、背书籍,备战比赛之中,经常牺牲中午休息和节假日时间,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就尽量提高工作效率,挤时间准备比赛。比赛期间,李芳同志还要到开封河大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一方面要学习研究生的课程,另一方面还要背诵法律法规和比赛的相关知识。有多少个不眠之夜,倾诉着李芳的酸甜苦辣,她比赛当天,专程从开封返济,投入到紧张的决赛之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总决赛的现场,李芳同志沉着应战,回答问题逻辑清晰、准确到位,在队员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为我院增添了光彩。
在审判中感受使命 在奉献中感悟责任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石林
石林自2008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09年在济源市妇联举办的“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大赛中获一等奖,并被中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在济源市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暨公正廉洁执法演讲比赛中获一等奖,在市总工会举办的读书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2012年在省法院党的建设理论研讨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等,2013年被评选为济源市优秀政法干警,2014年、2015年两次获得个人嘉奖,2016年荣获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立足本职,服务百姓,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石林同志所在的民一庭人员少、审判任务重、专项活动多,案多人少、活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这些,石林同志迎难而上,发挥吃苦耐劳、忘我工作的精神,每一天她总是单位里下班最晚的几位同志之一。为了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她经常牺牲个人午休和下班时间接待当事人、调解案件、起草法律文书、赶写裁判文书,有时她一加班就是两三个小时。工作虽苦虽累,但她从不埋怨,始终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近三年来,石林同志共受理民事一审、二审案件343件,共审结334件,结案率为97.4%,服判息诉率远高于省定目标。
坚定信念,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石林同志长期与丈夫分居两地,现在孩子尚稚龄,法院工作又非常忙碌,工作压力非常大,她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劝她辞职,早日与丈夫团聚,但她毅然选择了将审判工作放在首位。民一庭主要负责审理土地、婚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传统类纠纷,案件量大,疑难案件多,很多人都不愿意去,但她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坚决服从院领导安排,从进院起就一直在民一庭工作,没有任何怨言,始终牢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迎难而上,兢兢业业,一如既往地快办案、办好案。
面对家人的埋怨、丈夫的无奈和孩子的委屈,她不是不愧疚的,但她并不后悔,因为在她心中,分量最重的是办好手中的案子,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但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它体现在日复一日、平凡又琐碎的毫不懈怠之中,体现在每一起个案最大限度地奔波操劳之中。石林同志曾冒着酷暑到五龙口西郑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通过丈量、实地查验等方式,天黑前终于将300多亩土地上种植的苗木品种、数量及成活率等证据进行固定,为案件的下一步处理奠定了基础,这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坚守道德阵地,共创美好未来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贾娃娃
“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做一个新时期的优秀法官。”贾娃娃同志这样评价法官这个职业。
作为一名民商事法官,贾娃娃同志始终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第一要务,在依法办好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杨某诉翟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杨某要求与翟某离婚,翟某同意但要求杨某返还彩礼三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属智障人员,不能正常表达,双方矛盾激烈,僵持不下。贾娃娃考虑到双方家庭都非常困难,积极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对翟某进行经济补偿,后又多次和政法委、财政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讲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短短一个月时间,翟某就顺利拿到救助款,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贾娃娃同志不但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兼顾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而且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出时间、精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自己不懈努力,也得到领导和群众的点赞。2011年获得嘉奖、2013年获得“济源市优秀等次公务员”、2015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巾帼不让须眉,甘为天平添光彩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陈莎莎
陈莎莎,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2011年8月22日被分配至民三庭工作,现任济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2016年,陈莎莎同志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70件,审结民商事案件563件,结案率达98.77%,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引起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陈莎莎同志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责,公正地审判每一起案件,达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待当事人,陈莎莎坚持做到“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对待工作,陈莎莎同志精益求精,于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将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利用工作外时间,对新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仔细研究,同时学习最高院对办案的指导方向,力求能把法律吃透,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还不断学习办案技巧,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和方法的认识,不断增强实践经验,争取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雄章等诉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一案,系一审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我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本来就少,同时承办人也缺乏相关办案经验,在此情况下,陈莎莎查阅法条、相关专业书籍,同时通过网络搜集相关判例等大量资料,并认真向其他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请教,最终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对本案提出拟判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同意承办人意见,最终该案判决后,省院维持了我院一审判决。后承办人根据该案撰写了案例编报,并被选入省院研究室主办的期刊《审判研究》。
一袭法袍,一柄法槌,代表着正义,敲响了公平。就是这样一群女法官,她们在热爱的审判岗位上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用柔弱的双肩撑起公平正义的法律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