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专题学习会,济源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瑞泽受邀谈谈自己对《民法总则》的认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星,副主任吴丽鸣、李宏民、杨随林、冯正道,党组成员张国正、于琳出席专题学习会。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制定颁布,是我国法治史上一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丰碑,标志着编纂民法典工作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民法总则》是公民权利的“百科全书”。实施后,它会影响每个人的社会生活。
在近2个小时的专题学习会中,王瑞泽专委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以案说法,从《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基本概况、亮点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特别是对“增加公序良俗原则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债权的诉讼时效由2年延长至3年”“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等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阐释。
王瑞泽专委长期从事民事审判领域的实践与研究。在从事审判工作近30年内,他审理了大量民事案件,牵头组织了多次民事审判专题探索,对《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比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