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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管办认真落实上半年工作讲评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02 17:22:09


    2017年8月1日下午,济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召集中院审管办全体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上半年工作讲评会会议精神和侯保宗院长讲话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针对审管办下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办案标兵评选暂行办法》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建立了新的考核、管理、监督机制。

翟    宏伟副院长对下步审管办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限定合议时间、结案时间和制定办案标兵标准,是我院想了多年未办成的事情。审管办全体人员要充分意识到作为职能部门,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要认真学习掌握具体标准规则,熟练运用好新标准新规则。二是要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对每项具体方案要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管理,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三是要热情服务,提前预警。针对标准制定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警,要有思想准备,要主动热情为办案部门、办案法官服务,耐心解答审判人员的各种疑问。四是要严格考评,客观公正。坚持标准不能动,分值不能动,要切实做到客观公正,要向审判人员传导积极因素,使标准真正成为提高审判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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