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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两级法院举办民事法律 研究与适用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8-25 09:29:56




    2018年8月24日、25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李康宁教授为两级法院干警做民事法律研究与适用的专题报告,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审监庭、立案庭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李康宁教授从《民法总则》的理解和适用、《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解读及《医疗服务中的侵权责任与医疗纠纷的解决》三个版块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和剖析。李康宁教授在《民法总则》的讲解中从重要条款、新增条款、变化条款入手,分条逐项的释明立法目的、变化重点及实践运用,在讲到民事权利这一新增章节时,李康宁教授说道 “民法的思维是逻辑的思维,逻辑的思维是层次的思维,立法是从高到低的逻辑,司法则是从低到高的逻辑”从理论层面讲到实践操作,不仅为广大干警说明了民事权利适用条文的顺序也为广大法官拓宽了办案思路。

    在《物权法》司法解释解读时李康宁教授结合《物权法》分条逐项的解释每一条文的含义、立法目的、最高院态度,为便于法官对于《物权法》的理解,和在物权纠纷等案件中的适用做了更精准的引导。李康宁教授在重点讲解预告登记制度时,通过对于条文含义的解释,结合立法目的 ,说明对于预告登记制度涉及的不动产处分行为应做限缩理解,依法兼顾保障登记权利人的请求权与限制登记义务人的处分权的平衡原则,将其限于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行为。类似这种重点讲解为法官在实践办案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分析判断的思路。在讲解《医疗服务中的侵权责任与医疗纠纷的解决》时李康宁教授结合《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章节的过错责任原则,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何判定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过错责任做了明晰的讲解。

大家一致认为李康宁教授通过对立法目的、条文含义及实践运用的讲解并结合案例深入浅出的为我们广大干警呈上了一份法律大餐,不仅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厚度。将为广大法官实现高质量民事审判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参与培训干警均表示本次培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很有必要,现阶段普遍存在重视案件办理而轻专业知识学习的现状,审判实践中有许多模糊认识和法理理解的困惑,不利于执法办案。这次培训李康宁教授带领广大干警重新学习了《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在责任法》等内容,加深了对于实践中出现的理论问题的认识,提高了法律专业素养,为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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