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2日首次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审理第一起案件后,济源中院于2月13日、14日又通过微信、云间互联网法庭快速成功调解1起物权纠纷、2起商事纠纷案件以及远程提讯刑事案件上诉人,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地规避了疫情扩散风险,运用“互联网+法院”模式司法为民、守土尽责的成效初步显现。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线下开庭无法正常进行。为积极贯彻中央新冠疫情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济源中院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摸式,注重运用电话、微信、云间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等“互联网+”形式,实现案件办理迅速及时。
民三庭法官石林面对疫情现状不等不靠,变通方式主动出击,利用“线上”调解促成案件顺利撤诉。
临近春节时,民三庭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某网吧要求杨某返还其拉走的电脑主机并赔偿损失,杨某则称系经网吧经营者郭某同意拉走电脑抵债的。一审判决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石林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在厘清案件主要事实和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通过电话、微信与杨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数十次的沟通,耐心细致分析利弊得失。经过反复协调,诉讼代理人李某对石林法官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调解的模式予以充分认可,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发送了撤诉申请,并表示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听了你们对案件的分析,也考虑到现在的疫情,我们同意调解,不再打官司了”。2月13日,案件当事人在与民二庭法官林慧慧微信视频通话时这么说道,并当场通过微信发送了撤诉申请书,自愿撤回起诉,待疫情过后与对方自行协商。
2月14日,民二庭法官陈莎莎在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又通过云间互联网法庭当庭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利用云空间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实现了网上办案与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冯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一案,系济源市人民法院春节前移送济源中院二审的案件。2月14日上午9时40分,刑一庭法官郝小丽通过远程视频对在押上诉人冯某某进行了在线提审,上诉人在看守所,法官在审判庭,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充分听取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对案件存在的枝节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讯问,确保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的正常审理进度。
下一步,济源中院将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的开展,坚决做到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让“互联网+司法”这一便民利民的司法改革举措更好的落地生根、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