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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一批案件 服务一方发展│济源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侧记(六)

“提速·增效”

——优化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0-10-29 16:30:4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济源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心系人民、胸怀正义的法官,在他们审理的一个个蕴含温度和文明的案件中,彰显了人人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者的时代风貌和执法追求。

“感谢济源法院!如果不是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千里奔波办这案子,我们公司很难走出困境得到新生。”济源某农牧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原来,该农牧公司曾与山西夏县一养殖户任某签约,约定该公司将500头猪苗交付任某代养,但在商品猪达到出栏标准后,任某以农牧公司未补偿猪舍修缮费等原因拒绝交付。农牧公司向济源市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该案不仅涉及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权益维护等因素,而且涉及市场猪肉价格稳定等问题,济源市法院立即引导农牧公司依法申请先予执行,执行部门随即出击,制定“严防疫情、外部威慑、和解为主、柔性执行”方案,连夜组织精干力量奔赴山西省夏县。在夏县法院、当事人所在村委的见证下,济源市法院执行部门组织双方就生猪交付、费用补偿、退还押金等进行和解,将应交生猪悉数归还农牧公司,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不仅要有速度,更要有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对于增强企业家财产财富安全感,充分发挥企业家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意义重大。

在济源市某开关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为落实重整方案,开关公司依法就济宁某物资公司等16家企业所欠货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开关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济源市法院分别申请执行上述16起案件。济源市法院结合疫情防控态势,迅速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立即对被执行企业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控;二是及时制作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分别向16家被执行企业邮寄送达;三是没有立即采取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只对企业的个别账户采取了必要的冻结措施,保证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16起案件,平均用时24天,执结到位42万余元,济源法院执行法官以司法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的涅槃重生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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