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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带出新景象

  发布时间:2003-09-16 17:55:11


    2001年,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为改变人事结构现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人事制度改革。

    济源法院在以往的人事配置中,除了个别庭室外,一律按照均衡的原则,无论部门工作量大小,平均配置人员。改革之后,他们按照以量定员的原则,对人员进行重新配置,基层法庭人员由原来的5人削减为3人,充实了立案庭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10人,实行“大立案”,使来诉者能及时立上案。执行庭改为执行局,人员也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25人,加大执行力度,使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真正得到法律保护。同时,打破以往的干部任免制度,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实行公开竞争,使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这一改革,人虽然还是那些人,但是人员配置科学了,合理了,工作成效也显著了。自去年3月份以来,济源法院就受理案件16514件,结案9400件,分别提高了62.8%和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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