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共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对接工作,已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为便于今后的证券期货与涉公司纠纷案件高效便捷审理,依法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应尽快在本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开通相关功能权限,信息部门应做好信息化培训工作。
二、本院诉前调解部门、立案部门在处理证券期货与涉公司纠纷案件时,要主动使用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利用率。
三、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要第一时间反馈并协调解决。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