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济源市金融纠纷诉调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在济源中院举行,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冷随兴,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程盛,中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全宏,河南银保监局济源监管组副主任王真真出席揭牌仪式,两级法院相关业务庭室、示范区各银行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院民二庭庭长商敏主持会议。
会上,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程盛、中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全宏分别致辞,指出推进金融纠纷诉讼调解中心建设,对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进金融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有利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示范区金融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冷随兴副院长就做好金融纠纷诉讼调解工作提出五个方面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金融纠纷化解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通过金融纠纷个案化解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二要扎实认真开展工作。两级法院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发挥谋划、协调、安排功能,打好防范金融风险主动仗;人行济源支行、河南银保监济源监管组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落实顶层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履行好行政主体监管、服务职能;示范区各大银行要发挥矛盾化解主力军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担当,及时将会议精神向一把手汇报,亲自安排,亲自谋划,确保有专人负责,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严格规范科学推进金融纠纷工作开展。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要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法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展金融业务活动,自始即规范金融业务活动的开展,努力规避金融风险,尽可能减少金融纠纷。四要加强配合、协调、合作。两级法院要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有效建立金融纠纷化解信息网络,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各大银行要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人员、场地建设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实事求是。五要加强队伍建设。两级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强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让人民满意的调解员队伍,要持续强化金融纠纷化解力度,有效提升金融消费者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