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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企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15:24:36


本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持续开展“为企业服务年”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化员额法官与企业“一对一”结对联络服务机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走访调研力度,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对我院工作的满意程度,经中院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在5月底前,每位院领导、员额法官要实地走访1家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走访调研参加人员

院领导,员额法官

二、实地走访调研企业范围

1.“一对一”结对联络服务企业(见附件1);

2.自行选择走访1家企业。

以上两种企业范围,走访调研人员可择一走访。

三、实地走访调研内容

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和面临的法务难题,深入征求企业对法院整体工作、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两级法院服务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提升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具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到企业现场调研、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填写征求意见表;

2.发放《企业法律风险100问》《中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等宣传手册;

3.邀请企业加入“济源法院联企微信群”,线上一对一“菜单普法”。

四、活动期限

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31日

五、活动要求

(一)开门见山,讲明来意。走访企业要做到放下身段,务实诚恳,用真心实意来感动企业。走访中务必要见到企业一把手,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线上方式“隔空”走访。

(二)强化纪律意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参与走访调研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为企业服务年”工作方案中的“七不准”规定,对在调研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导,按时报送。各部门走访企业以后要当天将征求意见表交至研究室,研究室每3天统计一次走访企业进展情况,每3天收集一次意见建议,每3天制作一个台账和交办清单,确保实地走访调研活动落到实处。对在走访活动中态度消极、敷衍应付、糊弄了事的,随时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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