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河南省济源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积极推动形成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大合力。经济源两级法院努力争取和密切配合,5月14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党工委2021年第10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着眼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确立四大原则。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化解原则,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依法治理、调解优先原则,以善治为目标,有效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形成优先调解、合力调解的工作局面;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治原则,以预防为基点,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激化”;坚持智慧治理、便民利民原则,推进“互联网+”工作模式,实现线上调解、远程调解村(社区)全覆盖。
二是着眼打造“济水源头治诉源”健全六大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多元纠纷查报、矛盾纠纷闭环管理、诉讼纠纷分流、司法确认、诉讼全流程调解、考核奖惩等六大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形成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治理架构。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调解员、社区工作者、平安志愿者等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队伍,强化网格员纠纷排查职责,分析研判110接处警记录、信访诉求,实施“示范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处实体闭环、矛盾纠纷线上调处平台闭环管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源头预防,把前端社会力量做实做深。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整体进驻社会治理中心,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适宜调解的案件,线下对接各级调解组织,线上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不同意分流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或依法立案受理,强化诉讼全流程调解,把后端司法力量做精做细。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工资挂钩办法,健全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考核办法,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无讼镇办村居创建”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加大分数权重,每年评选表彰诉源治理“十佳精品案例”“十佳先进个人”,压实基层诉源治理责任,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三是着眼诉源治理实效强化四大保障。成立由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两级法院“一把手”均为副组长,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建立济源示范区社会治理中心,建设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在线矛盾纠纷调处信息化平台,发挥龙头牵引作用,推动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强化机制运行,确保机构保障到位;建立镇(街道)法律服务团,构建专职调解员+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一格一员”组织架构,广泛发动村民小组长、楼栋长、调解志愿者、社会工作者、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排查、矛盾调处工作,加强对调解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确保队伍保障到位;贯彻落实《济源市司法局 济源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济司发〔2019〕27号),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设立处置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