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适应济源示范区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推进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示范区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在济源示范区现已在册的7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中确定43名个人进入《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现印发给你们。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
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9人
欧胜宏、王行智、郑晓丹、张艳艳、丁亚丽、赵文文、王磊、郭凯霞、王金涛
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7人
葛清林、王修德、卢雷、周兴、赵倩倩、刘晓蕊、原道志
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8人
卢心波、邓大庆、田卫国、苗雷雷、崔静静、李杰、石东东、马换玲
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3人
燕俊旗、黎武、侯小建
济源明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济源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人
李继明、孔洁、史晓艳、尹三燕、李真真
河南玉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3人
王超、郝文利、马立峰
河南新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人
李久平、杨发军、卫丽、李娟娟、张双燕、孔岩丰、张晓晓、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