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济源中院组织召开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推进会,济源中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主持会议,两级法院营商办参加会议,两级法院立、审、执有关部门指标落后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两级法院1-11月份涉企五类合同纠纷案件质效情况。与会法官分别针对“涉企五类合同纠纷未结一审案件”50天目标要求、“涉企五类合同纠纷未结二审案件”“涉企五类合同纠纷未结二审案件”40天目标要求、“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的上诉移转用时30天目标要求、“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的首次执行平均用时80天目标要求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发言。
翟宏伟副院长指出,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1月份专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已联合媒体对两级法院营商环境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督查,中院签订了承诺书。示范区干部考核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落实“三挂钩”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一级指标排名情况运用到评先树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等领域,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一级指标排名后三位,将影响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记功表彰、“优秀”等次、提拔重用等。目前,针对两级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一级指标,个别部门、个别法官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个别指标完成情况与设定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翟宏伟副院长强调,史秉锐书记在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要增强服务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翻身仗”。我们要从解放思想入手,正确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与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机联系,妥善处理好“执行合同”指标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优化诉讼服务、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的关系,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的提升带动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审判执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提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要立足本职岗位,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内化为自觉、外化为行动,把公正裁判、平等保护、高效处理纠纷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体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担当。二要聚焦目标任务,狠抓整改提升。相关责任部门和员额法官要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深挖效率潜力,加强对涉企业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确保各项指标达标达线、更好更优。三要严格工作要求,强力监督保障。中院监察室要按照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靶向纠治,聚焦阻碍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推动边监督边治理、边完善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