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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级法院2022年1-5月涉企案件质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13 19:15:16


 

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涉企案件质效,现将两级法院2022年1-5月份涉企案件质效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质效情况

2022年1-5月,两级法院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35%,民事调解率为28.25%,简易程序适用率实现90%的目标要求,民事调解率实现27%的目标要求。

20221-5月,两级法院受理涉企一审案件共计2916件(旧存540件、新收2376件),审结2116件,结案率72.57%,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48.64%和48.3%。中院受理涉企一审案件55件(旧存3件,新收52件),审结53件,结案率96.36%。基层法院受理涉企一审案件2861件(旧存537件,新收2324),审结2063件,结案率72.11%。其中,两级法院受理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41(旧存50件,新收191件),审结177,结案率73.44%(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中院受理涉企二审案件410件(旧存25件、新收385件),审结326件,结案率79.51%,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6.27%和67.08%。其中,受理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受理24(旧存2件,新收22件),审结18件。

审结的2116件涉企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93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1.45%,较2022年4月(91.53%)下降0.08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53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25.19%,较2022年4月(24.12%)上升1.07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1.81%,较2022年4月(81.08%)上升0.73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68%,较2022年4月(97.18%)上升0.5个百分点;调解结案544件,其中一审调解结案509件,二审35件,调解率为25.71%,较2022年4月(20.89%)上升4.82个百分点

在审结的177件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16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35%,较2022年4月(92.86%)上升1.49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3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18.64%,2022年4月(14.29上升4.3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7.57%,较2022年4月(87.3%)上升0.27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4%;调解结案50件,其中一审调解结案48件,二审调解结案2件,调解率为28.25%,较2022年4月(23.02%)上升5.23个百分点。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61天,较2022年4月(0.67天)缩短0.06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济源中院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38天,基层法院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61天,均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19天,较2022年4月(0.2天)缩短0.01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两级法院涉企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5.25天,较2022年4月(47.81天)缩短2.56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中院涉企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54.15天,未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基层法院的涉企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5.03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7.86天,较2022年4月(41.13天)缩短3.27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在此,提醒中院涉企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林慧慧、石林、吕海波予以注意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4天,较2022年4月(24天)缩短0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在此,提醒涉企买卖合同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基层法院法官郭辉鹏、张清琴予以注意。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中院受理涉企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5.38天,较2022年4月(48天)缩短2.62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中院受理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0.17天,较2022年4月(36.92天)增长3.25天,未实现了40天的目标要求。

在此,提醒涉企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黄存智、陈莎莎、石林等予以注意,提醒涉企买卖合同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石林、陈莎莎等予以注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企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处于差区间

2022年1-5月涉企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1.81%,较2022年4月(81.08%)上升0.7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差区间,距89%的优指标还有很大差距。

(二)涉企案件民事调解率仍未能实现27%的目标要求。

2022年1-5月份,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调解率28.25%,上升到优区间,但涉企案件的民事调解率为25.71%,处于良区间,且未实现27%的目标要求。

(三)中院涉企案件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较长,未实现目标要求。

中院涉企案件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远超目标要求,部分法官涉企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较长,影响整体指标。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分析差距。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两级法院执行合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济源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执行合同指标。

(二)持续巩固提升涉企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基层法院要通过提升速裁案件结案率,强化调解及盘后答疑工作,进一步优化涉企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三)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大力提升民事调解率。因为收案持续增长,法官办案压力较大,为了提高结案率,导致民事调解率较低。对此,两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升。

(四)按期督导,严防积案。两级法院各民事审判部门要对照2022年度执行合同指标提升的目标要求,持续做好涉企买卖合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两级法院审管办要分别对二审审理用时超过25天、一审审理用时超过30天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密切监控,盯紧承办法官,分析原因,及时督办,严防积案。

注:涉企案件指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案件。

 

 

附件:

1.涉企案件一审、二审质效情况(2022年1-5月

2.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未结一审、二审案件(截至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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