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4月30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审判流程系统提取的数据,现将济源两级法院2023年1-4月现代化诉讼服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诉服指标总体情况(3.0指标)
3.0指标目前已上线64项(除15项已上线但数据汇聚中,1项未上线),总分83分。截止4月28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为83.1分,在各中院排第1名,64项指标中达标54项,不达标10项,除2项需省法院对接系统指标外,剩余8项分别为参加或组织调解业务培训、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率、分调裁审案件占比、立案辅助系统预警案件确认率、在线委托鉴定率、委托鉴定事项录入合格率、网上保全平均办理时长-诉前保全、分调裁审案件奖励分。
济源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为80.5分,在各基层法院排第39名(并列),64项指标中达标54项,不达标10项,除2项需省法院对接系统指标外,剩余8项分别为参加或组织调解业务培训、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率、诉服中心法治宣传工作、立案辅助系统预警案件确认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综合应用率-开庭排期自动避让率、一站式建设专项工作奖励分、在线委托鉴定率、网上阅卷成功率。
二、网上阅卷情况(最高院考核标准90%)
2023年1-4月,济源两级法院共接收网上阅卷申请439份,其中审查合格385份,审查不合格45份,审核通过率为87.70%。
(一)按期审核率(最高院考核标准90%)
2023年1-4月,中院收到网上阅卷申请66件,3天内审核61件,按期审核率92.42%;基层法院收到网上阅卷申请184件,3天内审核175件,按期审核率95.11%。
(二)审核通过率(最高院考核标准90%)
中院收到网上阅卷申请82件,审核通过80件,审核通过率97.56%;基层法院收到网上阅卷申请357件,审核通过305件,审核通过率85.43%。
序号
|
法院
名称
|
全部
|
待审查数
|
审查合格电子卷
|
审查合格纸质卷
|
审查不合格电子卷
|
审查不合格纸质卷
|
审查不合格其他卷
|
审查合格率
|
1
|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82
|
1
|
80
|
0
|
1
|
0
|
0
|
97.56%
|
2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357
|
8
|
304
|
1
|
44
|
0
|
0
|
85.43%
|
3
|
合计
|
439
|
9
|
384
|
1
|
45
|
0
|
0
|
87.70%
|
三、集中送达情况(最高院考核标准:中级法院70%,基层法院60%)
2023年1-4月,中院集中送达次数3658次,基层法院集中送达次数40699次。济源两级法院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数量分别为457件、3941件。中院受理案件总量473件(包含民事、行政案件),中院电子送达率为96.62%,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总量3241件,电子送达率为121.60%。中院各员额法官电子送达情况详见下表:
承办人
|
新收案件数
|
电子送达案件数
|
电子送达率
|
陈莎莎
|
43
|
43
|
100.00%
|
董慧
|
26
|
26
|
100.00%
|
段雪芳
|
26
|
26
|
100.00%
|
黄存智
|
7
|
7
|
100.00%
|
林慧慧
|
23
|
22
|
100.00%
|
吕海波
|
43
|
43
|
100.00%
|
聂文峰
|
51
|
51
|
100.00%
|
齐曙光
|
18
|
18
|
100.00%
|
任秀娥
|
17
|
17
|
100.00%
|
石林
|
42
|
42
|
100.00%
|
谢高峰
|
42
|
39
|
92.86%
|
赵旭安
|
26
|
18
|
69.23%
|
王江伟
|
31
|
31
|
100.00%
|
四、诉前调解各项指标情况
(一)诉前调解分流率(最高院考核标准:中级法院30%,基层法院40%)
2023年1-4月,中院新收诉前调解纠纷案件1件,民事一审案件1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件,诉前调解分流率50%;基层法院新收诉前调解案件2537件,民事一审案件3123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245件,诉前调解分流比58.08%。
(二)诉前调解成功率(最高院考核标准:中级法院40%,基层法院50%)
2023年1-4月,中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件,诉前调解已结案数量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100%;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245件,诉前调解已结案数量224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55.36%。
(三)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最高院考核标准≤30天)
2023年1-4月,中院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2天;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4.72天。
五、分调裁审情况
(一)分调裁审案件占比(最高院考核标准60%)
(新收诉前调解案件中调解成功数量+速裁快审案件数量)/一、二审收案数量*100%
2023年1-4月,中院新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件,速裁快审案件数量84件(聂文峰51件,系统标记其他速裁法官33件),一审收案数量1件,二审收案数量368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23.04%。基层法院新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1210件,速裁快审案件数量1095件,一审收案数量3123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73.81%。
(二)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最高院考核标准≤30天)
2023年1-4月,中院速裁快审案件数量84件(聂文峰51件,系统标记其他速裁法官33件),平均审理期限14.23天;基层法院速裁快审案件数量1095件,平均审理期限22.45天。
六、网上保全情况(最高法院考核标准80%)
2023年1-4月,中院保全新收1件,网上保全1件,网上保全率为100%。基层法院保全新收83件,网上保全83件,网上保全率为100%。
七、在线委托鉴定情况(最高院考核标准80%)
2023年1-4月,中院委托鉴定案件0件,在线委托0件,在线委托鉴定率0。基层法院委托鉴定案件15件,在线委托1件,在线委托鉴定率6.67%。
八、12368热线接通率(最高院考核标准95%)
2023年1-4月,中院12368热线共呼入人工电话176个,人工接听161个,最终接听剔除数量8个,有效回拨剔除数量7个,接通率100%。基层法院12368热线共呼入人工电话898个,接听822个,最终接听剔除数量21个,有效回拨剔除数量55个,接通率100%。
九、“好差评”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4月,中院共收到评价522次,涉及案件293件。其中满意评价430次,比较满意评价23次,一般评价17次,不满意评价52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0.04%。基层法院共收到评价3799次,涉及案件2236件。其中满意评价3355次,比较满意评价285次,一般评价81次,不满意评价78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97.95%。
(二)中院具体情况
1.对中院整体工作的评价209次,其中,满意评价171次,比较满意评价8次,一般评价6次,不满意评价24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88.52%。
2.对立案工作的评价92次,其中,满意评价76次,比较满意评价6次,一般评价5次,不满意评价5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4.57%。
3.对审理工作(含审理法官)的评价209次,其中,满意评价171次,比较满意评价9次,一般评价6次,不满意评价23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89.00%。
4.对执行工作(含执行法官)的评价12次,其中,满意评价12次,比较满意评价0次,一般评价0次,不满意评价0次,满意率为100%。
(三)基层法院具体情况
1.对法院整体工作的评价1114次,其中,满意评价977次,比较满意评价81次,一般评价24次,不满意评价32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7.13%。
2.对立案工作的评价1140次,其中,满意评价1010次,比较满意评价112次,一般评价13次,不满意评价5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9.56%。
3.对审理工作(含审理法官)的评价1114次,其中,满意评价989次,比较满意评价62次,一般评价34次,不满意评价29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97.40%。
4.对执行工作(含执行法官)的评价431次,其中,满意评价379次,比较满意评价30次,一般评价10次,不满意评价12次。除不满意评价外,满意率为97.22%。
十、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情况
2023年1-4月,中院受理上诉案件435件(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基层法院上诉移转平均用时28.43天,达到45天的工作要求。按期移送的上诉案件共有425件,按期移转率为96.32%,其中上诉移转用时15天及以下的案件有35件;超期移送的上诉案件有10件。
十一、指标分析
(一)两级法院诉服质效指标总体排名有所上升
2022年3月31日最高院切换指标统计期后,两级法院立案庭认真研究指标变化,迅速摸清指标情况,采取有力举措,调解人员月成功调解纠纷数、“总对总”委派成功案件数占诉前调解案件比、基层治理单位受理纠纷比、网上保全平均办理时长-诉讼保全等多项弱指标均已达标,诉服质效指标总体排名较1-3月份均有所上升。请两级法院立案庭继续紧盯立案辅助系统预警案件确认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综合应用率-开庭排期自动避让率等短板指标,认真研究,找准对策,推进指标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中院分调裁审案件占比有所回落
1-4月,中院分调裁审案件占比23.04%,较1-3月26.22%降低3.18%,请速裁团队积极发挥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增加速裁快审案件办理数量,稳步提升分调裁审案件占比。
(三)基层法院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有所缩短
1-4月,基层法院上诉移转平均用时28.43天,较1-3月29.49天缩短1.06天。请两级法院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上诉案件移转工作,杜绝超期移转案件,加快案件移转效率,以省法院确定的25天平均移转期限为目标,不断缩短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四)基层法院网上阅卷审核通过率不达标
1-4月,基层法院网上阅卷审核通过率为87.60%,较1-3月81.97%提升5.63%,但仍未达到90%的考核标准。请基层法院再接再厉,持续推进,确保指标达标。
十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两级法院各指标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提高重视程度,及时分析查找原因,群策群力,将弱势工作导入正常轨道。
二要在工作上形成长期机制。两级法院要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薄弱指标比率低的问题。中院每月通报指标情况,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应在通报的指引下,逐步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指标逐步呈良好态势。
三要在督查问责上严格落实。两级法院要针对各项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与批评,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压实到个人。中院要充分发挥指导帮助作用,基层法院要严格落实开展,两级法院要形成合力做好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