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改革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和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确保司法公正,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近四年来,济源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建立符合新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机制,制定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若干意见》,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以及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送达方式、案卷材料、庭前准备、开庭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简易程序的适用逐步走上正规。
在严格规范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基础上,在如何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了不断创新。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办案方法。如从方便当事人出发,可以采用口头答辩,选择快捷、简易的方式传唤当事人,如果原被告对案件事实、证据没有争议的,庭审调查可以从简进行。
济源法院严格规范,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用好用活简易程序,取得了显著效果。2000年审结2841件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案件占结案总数的85%,比上年提高了29%。简易程序的大量适用,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连续三年无超审案件,是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没有超审案件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