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法院综合评价办法和省法院审判管理质效分析通报,执行合同提取案件范围为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否涉企。为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执行合同用时,现将两级法院2022年1-12月份执行合同用时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22年1-12月,两级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7531件(旧存597件,新收6934件),审结7136件,结案率94.75%,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68.09%和67.98%。
其中,中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2件(旧存1件,新收1件),审结2件,结案率100%,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0.02%和0.04%。
基层法院受理合同纠纷一审案件7529件(旧存596件,新收6933件),审结7134件,结案率94.75%,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68.45%和68.33%。
受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752件(旧存29件,新收723件),审结729件,结案率96.94%,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58.59%和58.89%。
2022年1-12月,两级法院受理买卖合同一审案件805件(旧存53件,新收752件),审结761件,结案率94.53%,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7.42%和7.29%。(买卖合同一审案件均为基层法院受理)。
受理买卖合同二审案件85件(旧存2件,新收83件),审结81件,结案率95.29%,收结案分别占全部民事二审案件的6.73%和6.54%。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
基层法院审结的7134件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662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91%,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90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0.69%。
基层法院审结的761件买卖合同一审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72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5.27%,达到90%的目标要求,较2022年11月(95.29%)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有281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40.87%,较2022年11月(40.09%)上升0.78个百分点。
(三)一审服判息诉率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87%,较2022年11月(89.58%)上升0.29个百分点。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09%,较2022年11月(89.02%)上升0.07个百分点。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41%,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99%,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56%。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93%,较2022年11月(98.84%)上升0.09个百分点。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3%,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1%。
(五)民事调解率
两级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结案2164件,调解率为27.51%。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2015件,调解率为28.25%,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49件,调解率为20.44%。
两级法院买卖合同案件调解结案251件,调解率为31.95%,较2022年11月(32.43%)下降0.48个百分点,民事调解率实现27%的目标要求。其中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255件,调解率为33.51%,中院二审调解案件14件,调解率为17.28%。
二、执行合同用时情况
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83.33天,较2022年11月(261.12天)增长22.21天。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商业纠纷全流程用时251.13天,较2022年11月(250.95天天)增长0.18天。
(一)一审平均立案时间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6天,较2022年11月(0.62天)缩短0.02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中院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1天。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平均立案时间为0.6天,较2022年11月(0.62天)缩短0.02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立案时间为0.34天,较2022年11月(0.38天)缩短0.04天,实现1天的目标要求。
(二)一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9.25天,较2022年11月(38.16天)增长1.09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中院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204天,未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9.2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一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4.44天,较2022年11月(34.45天)缩短0.01天,实现50天的目标要求。
基层法院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鲍东敏、邓素云、郭峰、郭辉鹏、晋巧霞、晋洋洋、孔超霞、李晋豫、李瑞清、尼双纳、史立平、王苗苗、武建光、徐晶晶、张勇、张凌青、周备中。
基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50天的法官:郭峰、郭辉鹏、晋巧霞、晋洋洋、尼双纳、史立平、徐晶晶、张勇、赵凌青。
(三)上诉移转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7.02天,较2022年11月(27.18天)缩短0.16天,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为24.92天,较2022年11月(24.97天)缩短0.05天,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鲍东敏、邓素云、郭辉鹏、晋巧霞、晋洋洋、孔超霞、李晋豫、刘真真、卢伟、苗丹、尼双纳、史立平、王苗苗、王小奇、武建光、张勇、周备中。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超过26天的法官:鲍东敏、郭辉鹏、黑娟、晋洋洋、马秀娟、史立平、王金秀、张清琴、张勇、赵凌青。
(四)二审平均办理天数
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42.31天,较2022年11月(42.22天)增长0.09天,未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买卖合同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为39.95天,较2022年11月(41.13天)缩短1.18天,实现40天的目标要求。
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陈莎莎、董慧、段雪芳、黄存智、吕海波、石林、谢高锋、赵旭安。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超过40天的法官:陈莎莎、段雪芳、吕海波、石林、谢高锋、赵旭安。
(五)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
合同纠纷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62.66天,较2022年11月(141.5天)增长21.16天。
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138.98天,较2022年11月(137.78天)增长1.2天。
(六)首次执行平均用时
合同纠纷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73.8天,较2022年11月(73.62天)增长0.18天。
买卖合同首次执行平均用时70.29天,较2022年11月(71.02天)缩短0.73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买卖合同一审平均立案时间虽较1-11月缩短,但与往常先进法院的(0.01天)相差0.37天。
2、买卖合同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虽较1-11月缩短,但与40天的目标差距较小。
3、买卖合同生效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平均间隔用时较1-11月有所增长。
4、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移转平均用时虽较1-11月缩短,但仍未达到26天的目标要求。
5、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平均办理天数较1-11月有所增长,未达到40天的目标要求。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分析差距。1-12月,买卖合同的3项指标排名均靠后,合同纠纷的2项指标均未达标。对此,两级法院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要树立整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升,全面缩短用时。
(二)持续巩固,缩短一审平均立案时间及二审平均审理天数。基层法院立案庭要分析一审平均立案时间长原因,学习其他法院的经验做法,尽快缩短一审平均立案时间,摆脱排名靠后的局面。中院审管办进行重点监督,密切监控,盯紧承办法官,分析原因,及时督办,尽快缩短二审平均审理天数,争取位于全省前列。
(三)强化执行,提升质效。基层法院要继续严格落实《涉企“执行合同”案件办案规范》,持续缩减案件生效到进入执行间隔用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提醒胜诉方申请执行,通知后在送达回证上进行标注,载明通知时间和方式。不及时主动申请执行的,承办法官及时联系胜诉方,告知其申请强制执行,缩短从文书生效到进入执行的期限;执行团队要快速执行,最终实现案件全流程耗时更低。
附件:
1.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质效情况(2022年1-12月)
2.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未结案件(截至2022.12.31)